关于同意取消金海宏业(镇江)沥青有限公司指定沥青厂库及注册商品生产企业资格的公告

2022-08-25 17:05:59 上海期货交易所 

〔2022〕87号

各有关单位:

近日,金海宏业(镇江)沥青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金海宏业)向我所报送关于取消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厂库资格的申请。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

一、同意取消金海宏业指定沥青厂库资格;同意取消金海宏业“金业”牌石油沥青期货注册商品资格。

二、自公告之日起,金海宏业不再开展我所指定沥青厂库的各项业务;金海宏业生产的“金业”牌石油沥青不得入库生成标准仓单。

三、金海宏业仍为我所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。

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期货交易所

2022年8月25日

(责任编辑:马金露 HF1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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