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本溪北营钢铁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的公告

2023-03-14 00:00:00 上海期货交易所 

〔2023〕11号

近日,我所收到本溪北营钢铁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。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相关申请符合我所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定的各项要求,经研究决定:

一、同意本溪北营钢铁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。

二、自公告之日起,本溪北营钢铁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“本钢”牌螺纹钢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。

三、公告之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的“本钢”牌螺纹钢可继续生成标准仓单,直至仓单注销。

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。

具体产品标牌及表面标识变更如下:

(一)产品标牌

变更前产品标牌(样例):

HRB400E(辽宁本溪):

变更后产品标牌(样例):

HRB400E(辽宁本溪):

(二)表面标识

变更前表面标识(样例):

HRB400E (辽宁本溪):

变更后表面标识(样例):

HRB400E (辽宁本溪):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期货交易所

2023年3月14日

(责任编辑:张晓波 )
看全文
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
提 交还可输入500

最新评论

查看剩下100条评论

热门阅读

    和讯特稿

      推荐阅读

        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和讯网无关。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