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期综合业务平台标准仓单交易收取交易手续费的通知

2023-05-17 00:00:00 上海期货交易所 

上期发〔2023〕146号

各仓单交易商:

经研究决定,自2023年5月22日起,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上期综合业务平台、镍、锡和白银品种标准仓单交易买卖双方仓单交易商收取交易手续费,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五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期货交易所

2023年5月17日

(责任编辑:王治强 HF0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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